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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基金申请须知
发布时间:2020-12-29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一、根据曲师大校办字〔2020〕11号 关于印发《爱心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救助的教职工,由本人向所在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爱心基金教职工申请表》。本人患重大疾病或受到严重意外伤害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诊断书、医疗费收据、医保结算单和病历等材料;本人遭受严重意外灾害的,需附职工所在单位证明材料。由所在工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调查核实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送爱心基金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会)。

二、根据曲师大校办字〔2020〕11号 关于印发《爱心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救助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爱心基金学生申请表》。属孤儿且无经济来源的学生,需附其家庭所在地村委会(街道办事处)证明材料;患重大疾病或受到严重意外伤害的学生,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诊断书、医疗费收据、医保结算单和病历等材料。由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送学生工作处。

三、爱心基金管理办公室对申请人材料进行汇总、调查、核实,委托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认定后提出救助方案,提交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会议研究审批,结果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由爱心基金管理办公室会同孔子教育基金会等相关部门办理发放手续。

 

 

2020年12月26日

爱心基金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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