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密切与广大师生员工的联系,经工会集体讨论,制定本制度。
一、服务理念
教工为本,民生为上,大局为重,维权为要。
二、服务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依法维权,照章办事。
2、积极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坚持教代会制度,落实教代会职权,提高教代会质量,切实维护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3、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教工之家”建设,用扎实的建家实绩,让教职工真正感受到“家”的温暖,进一步增强对工会的信赖。
4、强化群众观点和宗旨意识,竭诚为教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积极参与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公寓建售,医疗改革、校园改造等工作;帮助有关教职工协调解决公积金提取问题;认真做好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加强对特困师生的帮扶救助。
5、组织开展各种积极向上、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增强教职工的身心健康。
6、维护全校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的特殊权益。热情接待来信来访,虚心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反映和帮助解决教职工的各种合理诉求。
7、清正在德,廉洁在志,不断强化引领意识,以廉洁理念为主导,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三、服务标准
组织放心,群众满意。
四、服务效率
1、设立服务一线通电话:4456255。
2、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信访接待日制。热情接待教职工的来访、来函、来电等,首接人必须耐心诚恳地做好问题解答、解释,个人工作范围内的要及时解决,负责到底;个人工作范围外的,要积极协调,做好对接,工作不推诿,提高工作效率。
3、严格遵守限期办结制。能当即予以答复或处理的即刻处理,需要请示领导或协调其他部门处理的三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或答复。
五、服务态度
积极、主动,诚恳、热情,细致、周到,公平、公正。
六、服务监督
自觉接受全校教职工的监督。
服务电话:4456255
服务邮箱:qsdgh413@163.com
监督电话:4456252
七、违诺追究
1、如出现工作敷衍、情绪急躁、故意刁难等问题,部门领导对责任人提出批评,并督促及时改正,视情况在单位会议上做出检讨。
2、如出现不及时通知、不及时转办、不按时办结等问题,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做出书面说明,同时接受学校的通报批评。
3、如出现不坚持原则、不秉公办事、相互推诿,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等问题,愿接受学校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