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
曲阜师范大学(曲阜校区)教职工不动产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二条 协会性质
本协会是在校工会(妇委会)领导下,由广大在职教职工自愿组成的群众性业余活动团体。
协会宗旨
本着切实为广大教职工服务的理念,工会预成立“教职工不动产协会”。重点解决我校职工校内公寓和校外商品房的买卖、租赁、住房贷款、不动产初始确权及不动产产权转移登记、托管、家政等事宜。
曲师大“教职工不动产协会”由曲师大工会牵头,与曲阜当地知名不动产公司——曲阜市我爱我家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全力解决我校教职工的房屋需求。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
协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名,宣传推广部1名,外联部长1名,内联部长1名,由协会成员民主选举产生,任期3年,连任不得超过2届。
会长:统筹全局,主持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具体事宜,包括内务和外联。
秘书长:主持正常活动,协调协会内、外工作关系。
外联部长:对外交流,联系赞助商,负责海报宣传和新闻纪录等宣传活动。
内联部长:负责队伍的组织建设,为协会吸纳有特长、有热情的会员。
财务部长:协助会长做好经费收支使用等工作。
第三章 会员制度
第四条 会员的基本条件
遵守协会章程,有团结协作意识,秉着热情的心态帮助周围的人,愿为协会的发展付出努力。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进行监督,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义务:执行协会章程和决议,配合协会工作,维护协会声誉,互帮互助共同提高。
第六条 会员纪律
因故不能参加活动者,应向协会请假,对于长期(三个月)无故不参加活动并且不主动与协会保持联络,应视该会员自动离会。
第四章 经 费
第七条 经费来源
校工会为协会日常工作提供经费支持,同时接受社会企事业单位、各学院及个人的捐赠和资助。
第八条 经费用途
举办活动、交流会等。
第五章 活动制度
第九条 协会不定期组织活动
不定期举办交流会,提出协会工作意见,陈述存在的问题,将收到的建议问题汇总,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条 活动注意事项
协会提供活动场地,其他物品自备;活动时,请注意保持场地清洁;注意说辞,踊跃发言。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章程解释权属本协会。
201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