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模范教工之家”建设活力,持续发挥其示范作用,特制订“模范教工之家”管理暂行办法。
一、管理形式与时间
对“模范教工之家”实行动态管理,管理时间为3年 。每年进行一次验收,三年过后重新申报和评选。
二、经费支持
每年支持经费3000元。每年验收合格后拨付经费,验收不合格将停止经费支持。
三、管理要求
1.授予“模范教工之家”铜牌,要求悬挂在“家”门外的显著位置;
2.与分工会主席签署“模范教工之家”建设承诺书;
3.“模范教工之家”是校内外同行学习交流的窗口,随时接受工作指导;
4.每年1月为集中验收时间,实地听取分工会主席汇报并查验。
四、管理标准
1.“家”有固定场所;
2.“家”有文化氛围;
3.“家”有管理制度;
4.“家”有教工活动场所且有一定的活动场地和器械等;
5.“家”有新气象(按照“教工之家”十项建设标准要求,年年补充新内容)。
后附: 附件1“模范教工之家”建设承诺书.docx
附件2“教工之家”十项建设标准.docx
校工会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