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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春节期间开展困难职工慰问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2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分工会:

根据省、市教育工会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工会、人事处决定于2015年春节期间开展困难职工慰问活动。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分工会应在2015年1月23日前对本单位在职生活困难教职工情况进行一次认真调查,摸清困难教职工的数量、困难程度和原因,建立健全困难教职工档案,普遍开展困难教职工节日慰问活动。

二、各单位、各分工会在2015年1月23日前上报1名生活最为困难的教职工(填写《档案表》),校工会、人事处将有针对性地开展春节慰问活动。本单位如果没有生活最为困难教职工可不报。

三、慰问对象:一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教职工;二是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教职工;三是因各类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教职工。

四、慰问要求

各单位、各分工会确定上报对象后请填写《生活困难职工档案表》,并于2015年1月23日前报校工会(曲阜校区交科技楼413室,电话0537-4456255;日照校区交留学生会馆2107室,电话0633—3980388,同时电子版发至信箱:qsdgh413@163.com

 

    工  会、人事处

         201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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