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在全省教育系统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团结动员广大女教职工以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建功“十四五”、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新时代教育强省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根据省教育工会鲁教工〔2022〕4 号《关于推荐全省教育系统女职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校工会(妇委会)拟评选表彰一批女职工先进集体和个人,并推选1个女职工先进集体和2名女职工先进个人参加山东省教育工会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项目及名额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校级女教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3 个,并优选1个参加省教育工会的评选。
2.校级女教职工建功立业标兵6名,并优选2名参加省教育工会的评选。
二、推荐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
女教职工比例不少于50%,政治立场坚定,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积极参加教学比赛等技能竞赛,在教学、科研、教育事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
(二)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
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的女教职工或工会女干部。
已经获得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标兵)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不再重复评选和推荐。
三、推荐评选要求
(一)以二级工会为单位自荐或面向全校二级工会推荐。在单位党组织领导下,按照《曲阜师范大学工会关于推荐评选荣誉称号的工作程序》(曲师大教工字『2020』12号)要求,结合推荐评选条件,组织推选1个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和1名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优先推荐工作在基层和一线,具有较高教学科研管理水平,在教学、科研、教育事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校工会组织学校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将从各分工会推选的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和标兵中,评选出3个校级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和6名校级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并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评选山东省教育系统女职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鲁教工〔2022〕4 号)要求,从中推选1个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和2名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参加山东省教育工会的评选。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分工会于2022年3月1日前将《曲阜师范大学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推荐登记表》(附件1)、《曲阜师范大学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推荐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页打印)经所在党委(党总支)同意盖章后,曲阜校区交科技楼415室孙玲,电话0537-4455755;日照校区交留学生会馆2408室孙衍,电话13666330276,同时电子版发至信箱:qsdgh413@163.com。
附件一.docx
附件二.docx
校工会(妇委会)
2022 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