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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山东省教育工会女职工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校级女职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在全省教育系统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团结动员广大女教职工以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建功“十四五”、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新时代教育强省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根据省教育工会鲁教工〔2022〕4 号《关于推荐全省教育系统女职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校工会(妇委会)拟评选表彰一批女职工先进集体和个人,并推选1个女职工先进集体和2名女职工先进个人参加山东省教育工会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项目及名额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校级女教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3 个,并优选1个参加省教育工会的评选。

2.校级女教职工建功立业标兵6名,并优选2名参加省教育工会的评选。

二、推荐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

女教职工比例不少于50%,政治立场坚定,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积极参加教学比赛等技能竞赛,在教学、科研、教育事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

(二)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

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的女教职工或工会女干部

已经获得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标兵)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不再重复评选和推荐。

三、推荐评选要求

(一)以二级工会为单位自荐或面向全校二级工会推荐。在单位党组织领导下,按照《曲阜师范大学工会关于推荐评选荣誉称号的工作程序》(曲师大教工字『202012号)要求,结合推荐评选条件,组织推选1个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和1名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优先推荐工作在基层和一线,具有较高教学科研管理水平,在教学、科研、教育事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校工会组织学校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将从各分工会推选的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和标兵中,评选出3校级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和6校级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并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评选山东省教育系统女职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鲁教工〔2022〕4 号)要求,从中推选1个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和2名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参加山东省教育工会的评选。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分工会于202231日前将《曲阜师范大学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推荐登记表》(附件1)、《曲阜师范大学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推荐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页打印)经所在党委(党总支)同意盖章后,曲阜校区交科技楼415室孙玲,电话0537-4455755;日照校区交留学生会馆2408室孙衍,电话13666330276,同时电子版发至信箱:qsdgh413@163.com

 附件一.docx

 附件二.docx

校工会(妇委会)

2022 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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