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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济宁市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曲阜校区各分工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济宁重要指示要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足岗位,创新创造,无私奉献,奋力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中共济宁市委办公室、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济宁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条件

1、 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在教学、科研、教育事业发展、推动理念思路创新、科技教育创新、文化传承创新、重大科技项目、抗击疫情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人员。

3、校工会(妇委会)拟评选并推选1名济宁市先进工作者参加济宁市总工会(本次济宁市共评选表彰先进工作者50名,1:1.2差额)评选。

4、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济宁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2015年以来已经获得“济宁市先进工作者”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再重复评选和推荐,副厅级及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推荐评选要求

1.以曲阜校区二级工会为单位自荐或面向全校二级工会推荐。在单位党组织领导下,按照《曲阜师范大学工会关于推荐评选荣誉称号的工作程序》(曲师大教工字『2020』12号)要求,结合推荐评选条件,每个分工会推选1名候选人。优先推荐工作在教学科研工作一线,具有较高教学科研管理水平,在教学、科研、教育事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人员。

2.校工会组织学校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济宁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将从各分工会推选候选人中评选出1名候选人,参加济宁市先进工作者的评选。

3.曲阜校区各分工会要严肃评选推荐纪律,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要如实对身份、事迹、荣誉进行申报并予以核实。

四、表彰与奖励

根据《通知》精神,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受到表彰的人员,由济宁市委、市政府发布表彰决定,授予“济宁市先进工作者”称号,并颁发奖章、证书和一次性奖金6000元,奖金由济宁市财政列支。

五、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曲阜校区各分工会于2022年3月19日下午5点前将《济宁市先进工作者推荐登记表》(详见附件)经所在党委(党总支)同意盖章后,将扫描件或照片同电子版(单位+先进工作者)一起至信箱:qsdgh413@163.com

 济宁市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推荐登记表.docx 

                           校工会(妇委会)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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