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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曲阜师范大学女职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在全省教育系统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团结动员广大女教职工以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建功“十四五”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校工会(妇委会)拟评选表彰一批女职工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项目及名额

1.校级女教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3-5

2.校级女教职工建功立业标兵10

二、推荐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

二级工会(总人数不低于15人的工会小组、教研室、科研团队)女教职工比例不少于50%且主要负责人为女性,政治立场坚定,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积极参加教学比赛等技能竞赛,在教学、科研、教育事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

(二)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

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的女教职工或工会女干部

已经获得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标兵)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不再重复评选和推荐。

三、推荐评选要求

(一)以二级工会为单位自荐或面向全校二级工会推荐。在单位党组织领导下,按照《曲阜师范大学工会关于推荐评选荣誉称号的工作程序》(曲师大教工字〔2020〕12号)要求,结合推荐评选条件,组织推选1个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和1名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优先推荐工作在基层和一线,具有较高教学科研管理水平,在教学、科研、教育事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校工会组织学校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将从各分工会推选的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和标兵中,评选出3-5校级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和10校级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分工会于2024229日前将《曲阜师范大学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推荐登记表》(附件1)、《曲阜师范大学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推荐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页打印)经所在党委(党总支)同意盖章后,曲阜校区交科技楼415室孙玲,电话0537-4455755;日照校区交留学生会馆2408室孙衍,电话13666330276,同时电子版发至信箱:qsdgh413@163.com

 附件一《曲阜师范大学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推荐登记表》.docx

 附件二《曲阜师范大学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推荐登记表》.docx

校工会(妇委会)

2024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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