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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 2024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分工会:

为贯彻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山东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山东省教育工会委员会关于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2024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赠时间

9月1日至1015

二、捐赠原则与捐赠范围

原则: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范围:1.全校教职员工

2.其他热心公益、乐于奉献的单位和个人

三、捐赠标准与捐赠方式

标准:根据我校实际,在职教职工原则上按照以下捐赠标准:厅级、正高职称人员捐300元;处级、副高职称人员捐200元;科级、中级职称人员捐100元;其他人员捐50元,多捐不限。“双肩挑人员”就高捐赠(职称或职务)。离退休教职工不限。

方式:1.代扣:为方便教职工捐赠,“爱心一日捐”活动可采用认捐的方式,即捐赠者不需交现金,只要填写捐赠数额并签字确认,由学校财务处统一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2.现金:捐赠者可捐现金,在职教职工由各分工会登记汇总;离退休教职工由离退休工作处登记汇总统一将现金捐款交于中国建设银行(曲阜校区:曲师大东门支行;日照校区:建行大学城分理处),持交款凭证到学校财务处换取交款收据。

四、捐赠管理与捐赠用途

管理:对捐赠资金加强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审计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爱心一日捐”资金。全部捐款由学校财务处汇入山东省教育基金会账户,省教育基金会向捐赠单位出具“山东省公益事业捐赠票据”。

用途:捐款用于救助我校贫困教职工、在校学生,及师生大病救助等。

五、税收减免政策:

根据国家税法规定,个人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慈善工作和爱心一日捐”活动,广泛发动,精心组织,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捐赠,确保捐款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意义,激发教职工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展现大爱之心,增强社会责任感,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捐款接收,并填写捐款明细表,做好捐赠登记工作。

(四)归纳汇总。各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加盖单位党委公章的《爱心一日捐捐款汇总表》“爱心一日捐”代扣明细表(必须是捐款人手写签名确认》《“爱心一日捐”现金捐款明细表纸质版与财务处交款收据,交工会办公室(曲阜校区:科技楼415室;日照校区:留学生会馆2408室),同时将加盖公章的PDF版(文件名称为:单位+爱心一日捐)发邮箱qsdgh413@163.com。工会将对各单位爱心一日捐”募集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人:孙玲    联系电话:4455755


                                     

                                2024年830


 附件1“爱心一日捐”汇总表.docx

 附件2“爱心一日捐”(代扣)明细表.docx

 附件3“爱心一日捐”(现金)明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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