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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倡扬和践行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细落小落实,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基础上,围绕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工复教(岗)等重点工作,组织全校开展“最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职教职工家庭且三代或三代以上同堂生活家庭。

二、评选条件

1.勇于担当。家庭成员具有较高政治站位,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遵守、执行学校防疫防控要求和部署,积极参加学校、校工会、本单位及分工会组织的志愿服务,认真按要求做好复工复教(岗),做到成绩突出,有目共睹。

2.尽忠职守。家庭成员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维护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形象的思想道德标准。

3.孝养亲老。作为子女,善与父母沟通,做到孝敬父母、爱老、尊老、养老和敬老。家庭成员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以及良好家风的倡导、家庭生活方式的选择上有正确的方向和坐标。

4.互敬互爱。家庭成员间能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共同维护家庭荣誉、承担家庭责任、分享家务劳动和家庭生活的快乐。夫妻平等相待,尊重各自的兴趣和爱好;子女与双亲之间关系和谐,具有现代家庭教育观念,子女教育良好。

5.守信行笃。家庭成员信守诺言、言行一致、诚实不欺。邻里间相处和睦,互帮互助;同事间团结友善,真诚合作。

6.高尚正义。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扶危救困,爱心捐助;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7.文明礼让。与他人交往时语言文明、态度亲和、举止端庄;爱护环境,珍惜资源,保护动物;文明出行,低碳生活;谦虚恭谨,谦和礼让。

三、评选程序

1.提名推荐 以分工会为单位,按照评选条件提名推荐(已经获得过“和谐家庭”“最美家庭”称号的不再推荐)。

2.审核推荐。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与分工会主席组成评选小组,对提名推荐的家庭进行审核评议。择优推荐1户“最美家庭”报校工会(超过150人的工会可以推荐2户“最美家庭”)。请认真填写推荐表,事迹要客观、详实、典型。

3.评审公示。成立评审工作组,对各分工会报送的“最美家庭”材料进行评审,经工会委员会表决后公示并予以表彰。特别优秀典型的家庭将推荐参加山东省“最美家庭”评选。

4.报送要求。曲阜师范大学“最美家庭”推荐表(见附件),请于4月10日前(单位+最美家庭)发至校工会信箱:qsdgh413@163.com。联系人:孙衍。联系电话:13666330276。


附: 曲阜师范大学“最美家庭”推荐表.doc

 

 

 

                                   校工会(妇委会)

                                                                2020年4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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