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体现学校对困难教职工的关怀,根据学校工作部署,我校将于2021年春节前开展困难职工慰问活动。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建档。各分工会应在2021年1月15日前对本单位在职生活困难教职工情况进行一次认真调查,摸清困难教职工的数量、困难程度和原因。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建立健全困难教职工档案,开展困难教职工节日慰问活动。
二、慰问对象。一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教职工;二是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教职工;三是因各类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教职工。
三、上报慰问对象。2021年1月15日前,请各分工会在调查建档基础上,报请单位党组织同意,据实填报1名生活最困难的教职工(100人以上的工会可以填报2—3名,《生活困难职工申请表》见附件1)。校工会、人事处研究后予以安排慰问(困难党员由组织部负责慰问,不再重复慰问)。
《生活困难职工申请表》纸质版需盖党组织印章,曲阜校区交科技楼415室孙玲,电话0537-4455755;日照校区交留学生会馆2408室孙衍,电话13666330276,同时电子版(困难职工+单位)发至信箱:qsdgh413@163.com。
附件1:困难职工档案表表格.docx
校工会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