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嬴政尊崇法家“明主治吏不治民”的政治主张,特别看重官吏的作用,坚信国君只要把官吏管理好了,百姓就也能管理好。秦始皇还规定了一系列渎职罪,要求官吏一定要学透自身职责范围内的法规法条。“凡明法律令”者,即为“良吏”,反之即为恶吏。秦始皇同样非常重视法律的作用,认为“事统上法”。在他看来,人们的一切生活、生产、言论、行为皆应遵循法律。
汉文帝高度重视为政廉洁。《史记》中记载他“即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狗马、服御无所增益”。他明确提出“廉吏,民之表也”,规定官吏禁止大吃大喝,否则“以饮食免”。汉文帝十二年,文帝从国家实情出发,诏令全国,将“孝悌”“力田”与“廉吏”并举,并下诏:“吏受赃枉法……皆弃市。”此举标志着汉代察举制度的正式建立。
汉景帝刘启对贪赃枉法的犯罪行为严惩不贷,更明令禁止官吏利用职权参与经济活动和受贿。 他曾先后三次下诏书痛斥吏治腐败,官吏若敢收受贿赂,就会被没收财物并治罪,参与投机经营的也一律按贪赃枉法处理。
汉武帝刘彻听从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但同时他并不限制其他思想的发展。在宣扬儒学的同时,汉武帝大力提倡儒法并用,主张采用法规和刑法来巩固政府的权威,即以儒为主以法为辅,内法外儒。 对广大百姓宣扬儒道以示政府的怀柔,而对政府内部则施以严酷的刑法来约束大臣。汉武帝创建了刺史制度。
东汉光武帝刘秀在秦、西汉的基础上,不仅完善加强了监察制度,而且对行政系统实行有效的监督。鉴于西汉后期吏治败坏、官僚奢侈腐化的积弊,汉光武帝即位以后,改革官制,整饬官风吏治,精简机构,躬行节俭,奖励廉洁,选拔贤能作为地方官吏,并对其严格要求,赏罚从严。经过整顿之后,官场风气为之一变。 有“内外匪懈,百姓宽息”之誉。汉光武帝曾下诏书强调选举出来的官吏应当“皆有孝弟廉公之行”。此外,汉光武帝还恢复和完善了刺史制度。刺史可以督察从地方到中央的各级官吏。
名文名言
不受曰廉,不污曰洁。
【注释】出自《楚辞章句》。大意:不接受别人馈赠的钱财礼物,不让自己清白的人品受到污染,就是廉洁。
国尔忘家,公尔忘私,利不苟就,害不苟去。
【注释】出自贾谊《治安策》。大意:为了国家而忘掉自己的家,为了公众利益而忘掉私利,遇到好处不随便追求,遇到祸害不随便躲开。
省其交友,观其任廉。
【注释】出自《大戴礼记·文王官人》。大意:通过观察交往的朋友来看是否清正廉洁。
在官惟明,莅事惟平,立身惟清。
【注释】出自《忠经·守宰章》。 大意:为官要明察秋毫,办事要公平公正,立身要清正廉洁。
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己身。
【注释】出自《盐铁论·疾贪》。 大意:想要影子正,就必须端正投下影子的标杆;想要下面的人廉洁,首先自身要做到廉洁。
汉张汤廉洁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