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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两晋十六国
发布时间:2024-07-16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曹操在其治国理政中,提出了许多关于监察工作不可缺的廉政思想。曹操主张澄清吏治要坚持抓住要害部门不放松、抓住主政官员不放松、抓住惩防并举和赏罚并用不放松坚持奖惩并行:廉者赏,贪者罚,能者进,庸者退,确保队伍的纯洁性,提高担责的自觉性。

刘备治国提倡法礼并用,威德并行,强调“训章明法”“劝善黜恶”,即以法为体,公平客观;以德为用,着重教化。刘备崇尚法制监察,与诸葛亮一道,制定了《蜀科》,澄清吏治。史料记载,蜀汉虽然执法严峻,但公正公平,百姓无怨,生产效率明显提高,吏治也日益清明。

孙权推崇法术之治,其监察廉政的思想以法家的重刑主义为主。孙权认为,施行法律的目的是“遏恶防邪,儆戒未然”,要是刑罚太过轻缓,则无法对犯罪起到威慑作用。

诸葛亮非常重视官员是否廉洁,他总结了东汉以来那些贪官污吏鱼肉百姓的行为,将他们归结为“五害”,分别是:私结朋党,搞小团体,专爱讥毁、打击有才德的人;在衣服上奢侈、浪费,穿戴与众不同的帽子、服饰虚荣心重、哗众取宠的人;不切实际地夸大蛊惑民众,制造谣言欺诈视听的人;专门搬弄是非,为了一己私利而兴师动众的人;非常在意自己的个人得失,暗中与敌人勾结在一起的人。

晋武帝司马炎高度重视廉政反腐建设,泰始元年就颁布了《中正六条举淹滞》,提出选拔官吏的六项标准,其中的第四项“洁身劳廉”强调官员需保持廉洁。泰始四年,司马炎又颁发了针对在职官员的《能否十条》和针对地方主官的《察长吏八条》及《五条律察郡》的廉政条例。

谢安,东晋政治家为人闲雅温和,处事公允明断,反对专权树私,更反对居功自傲。他以儒、道互补的理念治国。后人称赞他是“江左风流宰相”“中国历史上有雅量有胆识的大政治家”。

王猛,十六国时期出色的政治家、军事家,在前秦任职十八年,执法不阿,政绩斐然。除了主张有罪必罚,王猛还倡导选拔贤明,有才必用。在他看来,要想解决吏治和用人问题,必须从制度上想办法。 他帮助苻坚创立了荐举赏罚制度以及考核官吏的新标准,建议苻坚下令挑选得力官员去四方及戎夷地区巡察,惩治地方官长刑罚失当和虐害百姓等劣行,整顿地方各级统治机构。

名文名言

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注释】出自《诫子书》。大意:有道德修养的人,依靠内心安静来修养身心,以俭朴节约财物来培养自己高尚的品德。不恬静寡欲无法明确志向,不排除外来干扰无法达到远大目标。

夫良药苦口,惟疾者能甘之;忠言逆耳,惟达者能受之。

【注释】出自《三国志·吴书·孙奋传》。大意:有效果的药吃起来很痛苦,只有患有疾病的人们,才会香甜地将他们吃下去。忠诚之言虽然听起来很不顺耳,可是贤达之人知道对自己有益处,因此能够接受。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于人。

【注释】出自《三国志·蜀书·先主传》。大意:不要因为坏事微不足道就去做,也不要因为善事微不足道就不去做。只有贤明、品德高尚的人,才能让人信服。

贪而弃义,必为祸阶。

【注释】出自《三国志·吴志·鲁肃传》。大意:贪求物质利益而背弃了道义,这一定是招致灾祸的阶梯。

直言不闻,则己之耳目塞。

【注释】出自《傅子·通志》。大意:听不到坦率的批评意见,就会使自己耳目闭塞。

                                          诸葛亮诫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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